安顺众合升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众合升公司)与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狗场屯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狗场屯村)于2021年4月29日签订的《土地续租协议书》,但众合升公司逾期未履行协议约定。狗场屯村多次协调,并于2023年5月21日向众合升公司下达了《解除<土地续租协议书>通知》,告知众合升公司及刘刚先生,如有疑议需在自收到通知的30日内到狗场屯村提出,逾期狗场屯村将视众合升公司已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土地续租协议书》,并依法收回全部出租土地和地上附属建筑,且保留追究你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众合升公司法人刘刚现场签收了通知。现已超过约定时间,众合升公司未到狗场屯村提出疑议,现狗场屯村已依法收回租赁给众合升公司的全部土地及地上附属建筑。
特此声明
安顺市西秀区大西桥镇狗场屯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