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殡葬管理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的有关要求,现对位于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寨村平寨组小屯河河道治理周边范围内的坟墓进行迁移,请坟墓实际管理人于2023年7月6日前及时与开发区房屋土地征收管理局及所属村居联系,办理相关迁坟手续,并自行将坟墓迁移到公益性公墓。逾期无人办理迁坟手续的坟墓,将视为无主坟,并由镇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迁移到公益性公墓,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坟墓实际管理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肖 超 18083147126
陈燕中 19385532244
特此公告
宋旗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