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
日期:05-10
为了推动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安顺市人大常委会拟于2023年6月对《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为进一步做好法规修改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草案)》公布,欢迎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寄至:贵州省安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61000。
(二)电子邮件:450421229@qq.com。
反馈意见时请在信封或邮件标题中注明“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修改意见”字样,并在文稿中写上意见提出人及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
联系电话:0851-33281344。
附件:安顺市农村公路条例(草案)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