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开成(身份证号码:52272919*****1818):
您方于2021年6月28日与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您方承租我公司位于家运天城三期11栋C11#-1-2跃3-1、2-2至2-12等共12间房屋,面积:1420.87 ㎡。截至2023年4月4日您方已拖欠的租金累计75780.30元,我公司多次电话、短信与您方联系均未果。2023年4月4日我公司采用手机短信、上门方式送达《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函》。
根据你我双方的合同约定,现郑重通知您方内容如下:
一、我公司与您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编号:JYT-ZL202106-13)于2023年4月4日解除,您方须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即2023年5月2日前)腾空搬离房屋并返还给我公司,且不得破坏房屋整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逾期则视为您方放弃权利,我公司将自行处置,届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由您方自行承担。
二、您方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公司支付租金75780.30元,逾期我公司将通过司法程序追回租金并追究您方违约责任,届时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您方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851-33681108
特此通知
贵州丰悦凯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