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规定,自2023年3月21日止贵州黔中福达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英祥对政府关联部门及业务往来单位出具的原委托授权书进行终止。
自2023年3月22日起,我公司对政府关联部门和业务往来单位签发的委托授权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盖有公司行政章;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英祥签字;
三、加盖公司法定代表人钟英祥印鉴。
不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自行承担,我公司概不负责。
特此声明
贵州黔中福达国际汽车城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