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贵州安顺春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签订的《安顺东城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20年6月20日起2022年12月30日止。 贵公司相关人员已离场,贵公司负责人失联,现依据合同条款第三十五、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约定依法通知解除合同,请贵公司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物业管理用房内的办公用品等物品搬走撤离,物管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移交房开公司,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贵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贵州山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2月8日
我公司与贵州安顺春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签订的《安顺东城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20年6月20日起2022年12月30日止。
贵公司相关人员已离场,贵公司负责人失联,现依据合同条款第三十五、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约定依法通知解除合同,请贵公司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物业管理用房内的办公用品等物品搬走撤离,物管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移交房开公司,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贵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贵州山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