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段斌 王元兴
新年伊始,瀑乡安顺获得一张“新名片”。1月11日,国家民委发布了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安顺市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
和谐包容之根脉,一脉相承。安顺是我国西南地区典型的多民族汇集与交融的城市。全市居住有汉族、布依族、苗族、仡佬族等45个民族。民族地区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70.6%,少数民族户籍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41.9%。绵延千百年,各民族在黔中大地上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了各民族团结和谐的大好局面。
团结奋进之伟力,处处充盈。党的十八大以来,安顺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打造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生繁荣谱新篇的“安顺样板”,使之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交往交流交融的一个生动缩影。
共生繁荣之实践,承前启后。从上世纪五十年代镇宁马鞍山“季节包工”,六十年代“三线建设”,七十年代关岭“顶云经验”,八十年代安顺共生繁荣试验区的探索,到新时代的“塘约经验”“兵支书”等先进改革经验形成,安顺各族人民以开放包容、团结互助、敢闯新路的气魄,在改革发展历程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汇聚力量,形成向心力
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明要义,引领导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第一时间组织集中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坚决推动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安顺落地落实。
抓统筹,构建格局。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创建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党建成效考核、市委巡察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建机制,培育“土壤”。出台《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安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安顺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等,推动创建工作制度化、社会化和常态化。近年来,1个集体和2名个人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4家单位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命名。7个县区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命名,6个集体和11名个人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17家单位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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