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9月7日讯(记者蒙健)9月7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获悉,因违规储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海口秀英一铺面承租人卓某涛被依法予以没收全部违规塑料制品并处罚款5万元。
今年5月2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执法队伍联合生态环保部门,对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文风村一楼铺面开展塑料制品专项排查时发现,该铺面内堆放着2085箱一次性塑料碗。经现场检测,初步判定该批塑料碗为PP不可降解材质,属于我省明令禁止储存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经执法人员调查,涉案铺面由男子卓某涛于今年4月1日承租。面对执法调查,卓某涛辩称该批塑料碗是今年5月初朋友临时存放,自己对此不知情。但卓某涛无法提供所谓“朋友”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任何身份信息,无法核实对方真实身份。执法部门认定其为涉案塑料制品的实际储存主体。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认定,卓某涛违规储存大量禁塑名录内塑料制品,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全部2085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并处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