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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南国都市报

日期: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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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04版:城事播报       上一篇    下一篇

  南国都市报8月27日讯(记者孙春丽实习生王苗妃)8月27日,海口市民陈先生向《问政海南》栏目反映,其驾车正常行驶途经滨海大道时,不慎坠入路面深坑造成车辆受损。交警部门认定市政部门全责、车主无责,但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仅愿意赔付五成维修费,对此他很不解,也不接受。

  据陈先生介绍,8月11日18时许,他驾驶小型新能源汽车,沿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由西往东行驶,行至长秀路口往前十余米处时,车辆突然陷入路面两处深坑,车身剧烈颠簸,车辆底盘发生严重磕碰。“事发突然,路面深坑隐蔽,现场没有围挡、没有警示标志,根本无法提前预判避让。”陈先生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他现场测量,两处路面坑洞深度超13厘米、宽度约五六十厘米,属于明显道路塌陷破损,极易导致车辆剐蹭、爆胎、失控。

  此次事故造成车辆底盘、护板、管线等多处部件受损,经4S店定损,车辆维修费用共计3400元。

  记者从陈先生提供的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核实到详细事故经过与责任判定:2026年08月11日18时24分,陈先生驾驶小型新能源汽车,行驶至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与长秀路西往东路段,途经道路坑洼处造成车辆受损,事发道路未见任何警示标志。

  认定书明确,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据此,交警部门依法判定: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驾驶人陈林无责任。手握全责认定书,陈先生认为自己合规正常驾驶,事故完全由道路养护不到位、隐患未警示、未及时修复导致,市政理应全额承担车辆维修损失。但事故发生后,陈先生多次与市政养护部门沟通理赔事宜,协商结果并不理想。市政工作人员仅同意赔付1700元,即总维修费的50%,剩余一半损失需要市民自行承担,这一结果让陈先生难以接受。

  针对市民质疑,记者联系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核实处置情况。

  市政部门解释,受前期持续强降雨持续冲刷、浸泡影响,辖区多条主干道路面出现水毁沉降、坑洼破损。降雨停歇后,单位已第一时间开展全域道路拉网式排查,并采取夜间错峰施工模式,分批修补破损点位,全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目前,事发滨海大道的坑洼隐患已全部修复完毕。对于赔偿争议,市政工作人员表示,单位设有专人对接市民道路受损理赔事宜,市民提交完整材料即可进入协商流程。但根据历年同类事故处置经验,即便进入法院调解阶段,也极少支持全额赔付,因此私下协商赔付标准统一按五成执行,无法满足全额赔付要求。

  工作人员表示,若市民对50%赔付比例始终存在异议、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可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进一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