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8月21日讯(记者林文泉实习生张楚涵)如今,“花钱充值就能脱单”成为不少付费交友APP的隐形营销噱头,不少用户为提升交友概率,选择充值解锁聊天、视频、送礼等服务。可若高额消费后交友效果未达预期,能否起诉平台索要全额退款?一起来看看这个案子法院怎么判。
2024年8月,男子虞某为拓展社交、寻觅良缘,注册使用某甲公司运营的“附近约友”付费交友平台。该平台区别于普通免费社交软件,核心互动功能均需用户充值购买虚拟金币解锁,文字聊天、语音视频通话、赠送虚拟礼物等均需消耗对应金币。
为拉近与平台异性用户的距离、争取线下交友机会,2024年8月31日至9月12日,短短十余天时间里,虞某先后22次在平台主动充值,累计充值金额高达8839元。
据虞某自述,消费过程中,平台一名ID为12717440的用户不断诱导其频繁视频通话、互送高价礼物,引导其持续高额消费。原本期待重金投入能收获理想的交友结果,最终却未能达成心愿。事后,该用户曾口头承诺退还3000余元费用,但始终未兑现退款承诺。
满心失落的虞某认为,自己是被平台用户诱导消费,平台未尽监管责任,遂多次联系平台运营方协商全额退款,均遭到平台拒绝。为挽回损失,虞某将平台运营公司某甲公司诉至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庭审中,虞某提出要求平台退还充值经济损失8000余元、承担此前维权产生的诉讼费用321.69元,赔付差旅费等合理维权开支,同时主张20000元精神损失费,并要求平台披露涉案诱导消费用户的身份信息,用于后续个人维权。
面对诉讼,被告某甲公司认为自身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公司表示,平台《用户服务协议》早已通过加粗高亮的显著方式提示用户,充值购买的虚拟金币、道具,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一律不予退换、退款、折现。虞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注册账号、勾选同意协议并多次主动充值消费,意思表示真实,消费行为合法有效。
同时,平台辩称,已完整为虞某提供聊天、通话、礼物兑换等全部约定网络服务,虞某数百次的平台互动记录,足以证实其全程享受平台增值服务、获得社交体验。此外,平台已履行合规义务,公示反诈指南、违规用户名单,明确警示诱导送礼等违规行为,已尽到告知、监管义务,不存在欺诈、违约或诱导消费情形,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审判
平台无过错,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虞某自愿注册案涉交友平台,认可并同意平台公示的《用户服务协议》,双方形成合法有效的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虞某十余天内充值8839元并全部消费完毕,平台已按约定提供了对应全部增值服务,合同义务已实际履行到位。
法院审理认为,交友平台的核心义务是提供线上社交技术支撑、搭建用户互动渠道、维护平台正常运营,并不负有保证用户交友成功、线下见面、达成情感交往的合同义务。网络社交本身具备极强的不确定性,交友成败属于个人主观情感体验,受双方沟通意愿、个人认知等多重因素影响,不能将个人交友预期落空的结果,归责于平台服务瑕疵。
针对虞某主张的平台用户诱导消费、平台存在过错的意见,法院认为,在案证据仅能证实虞某自愿参与平台互动、主动充值消费,无法证明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刻意诱导、欺诈违约等过错行为。同时,平台已公示反诈及违规消费提醒,尽到了合理的风险提示义务。对于虞某要求平台披露其他用户隐私信息的诉求,法院表示,网络平台负有法定的用户隐私保护义务,无权擅自披露用户个人信息。而其主张的精神损失费、差旅费等开支,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属于法定赔偿范畴,依法不予支持。综上,法院最终依法判决,驳回原告虞某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