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5年全面建成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
日期:08-15
南国都市报8月14日讯(记者孙春丽实习生王苗妃)8月14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六十六场)在省博物馆举行,发布会聚焦《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相关部门进行权威解读。
《意见》设定清晰发展目标:到2030年,重点产业和重点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初步形成,资源利用效率向国内先进水平迈进,生态环境质量迈向国际一流;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清凉城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建成生态品质卓越、绿色经济繁荣、低碳循环高效、风险防控有力、治理智慧先进的生态环境友好型自由贸易港。
《意见》明确五大建设路径。一是优化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基础调控作用,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充分衔接,将生态准入、空间约束、开发强度管控等作为发展的刚性约束;统筹海口、三亚、儋州三极和中部生态保育区、滨海城市带差异化发展布局,构建山顶到海洋一体化保护治理格局。
二是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动传统产业和园区绿色升级,严格产业低碳准入,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环保服务业、节能环保技术产业、热带生态农业等生态环境友好型产业,培育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等绿色新兴产业,健全碳普惠、碳交易、碳足迹管理体系,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
三是提升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着力推进“无废岛”建设,开展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非法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违法行为;严格矿业权准入管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探索“矿山生态修复+文旅”资源再开发利用。
四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生态安全风险防控、污染防治攻坚,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对标国际贸易生态环境保护规则,深入开展“美丽海南我行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建立全民参与行动体系。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友好型科技创新与应用,部署减污降碳、蓝碳研究、卫星遥感等前沿科技攻关,加快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管数智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