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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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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8万到期未付逾期利息照样得给

日期: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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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06版:城事播报       上一篇    下一篇

  南国都市报7月3日讯(记者林文泉)亲友间借钱未约定利息,逾期后是否还要支付利息?近日,琼海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执行人李某因误以为“借条没写利息就不用多掏钱”而拒不支付逾期利息,最终被法院强制执行。

  2024年,被执行人李某因资金周转,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8万元并出具借条,双方仅约定还款日期,未书面约定借期内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迟迟拒不还款,王某诉至琼海法院。

  琼海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偿还借款本金8万元,并自逾期之日起,按一年期LPR标准支付逾期资金占用利息,直至款项全部还清。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但李某心存错误认知,固执认为借条没写利息就不用多掏钱,只愿意归还本金,坚决拒绝支付逾期利息,还刻意躲避执行、拒不配合工作。

  执行干警依托网络查控系统,冻结其名下银行、微信、支付宝等金融账户,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将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明下,李某最终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主动一次性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