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7月2日讯(海报集团全媒体中心记者党朝峰)近日,海口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海口市安居房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全面优化了安居房建设管理体系,在申购门槛、审批流程、产权管理、房源流转及人才保障等方面推出多项创新举措,旨在让住房保障政策更加精准、更广泛地惠及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
海口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20年以来,海口市已累计开工安居房2.5万余套,有效覆盖了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刚性需求。此次新政出台,将进一步保障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确保住房保障政策惠及民生,提高城市宜居宜业水平。
《办法》大幅拓宽了安居房保障覆盖面。除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外,首次将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已连续签注2年以上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纳入安居房保障范围,使长期在海口工作生活的“新市民”也能享受到安居房政策红利。
同时,户籍限制从本市全面放宽至本省,且不限制是否在本市从业,进一步打通了省内各市县居民在海口申购安居房的通道。
《办法》在申购条件上实现多维度松绑——单身居民申购年龄从28周岁大幅降至18周岁,年轻刚需群体“上车”门槛显著降低;社保或个税条件从“本市连续缴纳”放宽至“在海南连续缴纳2年”;住房要求删除“无购房记录”的硬性规定,调整为“在本市城镇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更加科学合理。
《办法》将购房资格审核周期由原先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有效缩短群众等待时间。安居房购房资格申请实行常态化受理,申请人可通过线下政务服务窗口或线上方式提出申请。《安居房准购通知书》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
《办法》对人才保障作出专门安排——服役满2年的退役军人,可视同连续2年在海南缴纳社保或个税;高端紧缺人才年度在琼实际居住天数最低降至90天,更加贴合自贸港引才需求。
《办法》明确安居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5年内实行封闭流转。确需转让的,可向符合条件的轮候对象转让,政府享有优先购买权。回购或转让价格最高不超过原购房价格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对应期限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5年,购房人可申请上市交易或取得完全产权。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需补缴价款,计算公式为:补缴价款=届时安居房市场评估价×(30%-2%×购房人持有年限)。这意味着购房人持有年限越长、补缴越少;持有满15年后,30%产权份额恰好被全部抵扣,无需补缴任何价款即可取得完全产权。购房人申请上市交易时,也可选择不申请完全产权,政府持有的30%产权份额不变,无需补缴任何价款。
《办法》针对新建和配建的安居房项目,经至少3轮集中配售后仍有剩余房源且闲置超过12个月的,经市政府批准,可由政府回购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安置房等;或由开发建设单位补缴相关费用后转为市场化商品住房自行处置。该规定为盘活闲置资产、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供了明确的政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