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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南国都市报

日期: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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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08版:生活通       上一篇    下一篇

  南国都市报6月11日讯(记者庄晓珊)生育津贴作为重要的民生保障待遇,牵动着众多参保家庭的切身利益。近日,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生育津贴申领相关疑问进行解答说明,方便参保群众依规办理业务。

  针对生育津贴申领时间这一问题,省社保服务中心介绍,生育津贴是在生育后申领。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可在生育后次日起1年内通过“海南医保”小程序、APP线上方式或临柜向社保经办部门申请津贴。

  关于生育津贴的审核时长与发放形式,一般情况下,生育津贴申领后10个工作日内即可审核完成。之后社保经办机构会根据参保人当月的社保缴费到账情况,按月拨付生育津贴至参保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如果妻子没工作,可否用丈夫的生育保险申请生育津贴?”对此,省社保服务中心解答,根据海南省职工生育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待遇条件的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报销,但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