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4月18日讯(记者王子遥)近日,海口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海口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海口将启动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单个项目最高可补助2000万元。
《管理办法》所支持的消费类项目范围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支持首发载体建设,支持开设首店,支持首发首秀首展,支持开设首发专区、专场;二是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支持商旅文体健融合场景打造,支持多元服务消费集聚区建设,推动重点赛事活动及演出活动“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外贸优品消费场景;三是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支持IP转化,支持老字号、新品牌发展,支持“IP+消费”新场景建设,支持“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建设。
根据《管理办法》,资金支持先建后补等方式,对项目予以支持。支持标准分为四种情况:支持集聚区建设,1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门店建设,1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支持活动开展,1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支持IP转化,1个IP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同一IP仅可奖励1次,1个单位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试点资金根据项目数量和资金需求,实行统筹安排和总量控制,项目奖补比例或金额相应动态调整。每个项目单位累计享受奖补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