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执法与帮扶并重,监管与服务同行”的理念,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支队强化执法与精细化服务,积极落实市局“轻微违法免处罚”有关要求,多举措助力企业破解环保难点堵点,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既让环保得到有效守护,也让营商环境得到优化。
环保合规作为企业上市的“硬杆杆”,是企业融入自贸港绿色产业体系的关键前提。早在2025年12月,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支队就主动靠前服务,深入海南华研胶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执法服务活动,为这家被列入海南省上市后备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靶向梳理环境风险点,以“执法+服务”双轮驱动助力企业绿色合规冲刺上市,为自贸港建设注入绿色发展动能。
执法人员结合企业行业特性和上市合规标准,重点查阅了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核心环保档案,实地核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情况,针对生产经营薄弱环节精准反馈多项整改要求和建议,如强化仓库原料入库管理,避免露天堆放产生异味污染,严格按规范分类处置废活性炭,以及降低异味影响等。
2026年1月底,该支队深入海口国家高新区,在参加该区组织的环保技术帮扶推进会时,执法人员在聆听了该高新区管委会人员有关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以及针对企业存在的各类环保问题提出限时整改后,进一步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回答了企业有关环保政策的疑问。
为持续强化执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支队加强组织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过去一年,支队积极出动执法人员自主检查医疗机构、机动车检测机构,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相关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均已指导整改。
另一方面,实施轻微免罚。结合生态环境部指导意见及海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动态更新《海口市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36项),大力推进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共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64宗,让轻微违法行为责任方更积极主动配合整改。
此外,支队实施从轻减轻处罚。严格落实《海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适用规则,规范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或危害后果不严重等情形案件,按照自由裁量规定实施从轻或减轻处罚。对环境违法案件作出减轻处罚金额及下达行政处罚决定8宗,占处罚案件总数的8.2%,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据介绍,该支队严格环境执法,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立案125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47宗。
(康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