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的进境商品,在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免税额度
每人每年1万元人民币
不限购买次数
岛内居民
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
免税商品
聚焦岛内居民日常生活所需,主要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家居百货、母婴用品等
海南发布岛内居民消费
“零关税”免税店管理试行办法
详见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