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去邬勇雷的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免去郑国华的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