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工作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对“扫码入企”基本环节、基本要素进行统一规范。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26个省份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扫码入企”。这项举措,一方面是以规范检查为企业松绑减负,另一方面也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一次有益尝试。
涉企行政检查本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监管执法的必要方式,但现实中各地也不乏存在多头检查、频繁检查、随意检查等现象,企业往往疲于应付、难以专注经营,更有甚者经营节奏被打乱,有碍长足发展。这种“扰企”行为,既增加企业负担,更破坏整体营商环境。
按理说,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必要的检查,是出于对企业负责的一种态度,尤其是安全检查,更是体现对企业员工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但凡事都应有个“度”,检查从来不是越多越管用,检查的目的也不应是“管得住”,而应是“用得好”。
福建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面,建成全省“闽执法”一体化平台、“综合查一次”等做法都走在全国前列,去年还率先推行市场监管协同检查改革,整合信用、价格、广告、食品多个业务条线“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入企检查频次同比下降42.61%,而问题发现率和A类企业占比各提升6个百分点。实践证明,检查的“减法”完全可以换来监管效能的“加法”,减少不必要的检查不是放松监管,而是倒逼执法更加“精准滴灌”——既为企业减负,也为发展加码。当检查人员精力更多用在帮助企业分析风险、锁定问题而非“刷存在感”上,当企业不用再疲于应付,他们才能从被动迎检转向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甚至欢迎来查。
当然,“扫码入企”贵在规范、执行和落实。省纪委监委公布的2026年度“点题整治项目”显示,我省当前仍有地方存在随意检查、未依托“闽执法”平台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多头多层检查等涉企检查过多过滥的问题。
为杜绝“体外循环”等违规情形,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行政涉企检查的“检查”,对违规检查行为,可通过约谈、“一票否决”等方式予以行政处罚;对屡教不改者,不妨通过问责、免职处理,倒逼涉企检查规范化。特别要警惕变相“扫码入企”现象,应强化数智技术监管、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及时纠治执法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防例外条款沦为个别部门突破规则的“后门”。
而对行政涉企检查的执法部门来说,须进一步推动执法理念从“被动监管”向“主动服务”转变,从“事后纠偏”向“事前预防”延伸,切实将“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一表通查”等举措落到实处,让每一次涉企检查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唯有将“严管”与“厚爱”统一起来,把制度与人心打通,才能真正做到既为企业松绑减负,又为营商环境注入更多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