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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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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福建日报

既要当好“排头兵”,又要做好“领头雁”

日期: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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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7 观点       上一篇    下一篇

□张辉

近日,农业农村部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培育形成一批经营规模适度、运行规范高效、生产服务优质、联农带农紧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的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从事适度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从发展之初,它们就被赋予“排头兵”与“领头雁”的双重身份定位与责任使命。

作为农业现代化的“排头兵”,它们以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作答新形势下“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等时代课题,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持续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作为联农带农的“领头雁”,它们通过吸纳就业、技术支持、提供订单、联动发展等方式,带领广大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自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以来,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成效显著。以福建为例,截至“十四五”末,全省累计培育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00多家、农民合作社超4万家、家庭农场约12万家。

但从整体上看,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如一些地方存在重注册轻运营、重数量轻规范的现象,部分农民合作社沦为“空壳社”“挂牌社”;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缺乏有效联动,难以共享增值收益等。

从福建省情来看,一方面,囿于“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貌,人均耕地面积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4,且土地分散,难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生产效率整体偏低;另一方面,小农经营抗风险能力弱,应对市场波动、自然灾害能力先天不足,技术能力与人才储备存在明显短板,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与市场竞争需求,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尤为迫切。

此次出台的行动方案释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要从“数量增长时代”迈入“质量提质时代”,深耕主业、规范管理、做精做优,才是长久之道。

事实上,近年来福建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方面已作出不少尝试。农业合作社体量小、单打独斗,缺乏市场话语权?那便鼓励从分散走向融合,通过组建联合社等方式,整合资源壮大队伍。联农带农效应未充分发挥?那便推动合作突破传统购销模式,通过资源资金入股、带领村镇办企业等方式,让小农户深度融入产业链、共享增值收益。社会化服务能力有待提升?那便因地制宜建设“一站式”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推出全程托管、半托管等差异化服务,破解“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划算”等难题。

此次出台的行动方案,进一步从规范管理、分类培育、科技赋能、人才支撑等多维度,为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提供了解决方案,特别是强调持续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增收能力,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

以此为导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精练内功,当好引领现代农业提质增效的“排头兵”;普惠共享,做好带动小农户增收共富的“领头雁”。双管齐下,持续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不断壮大农业多元经营主体,方能为乡村全面振兴筑牢产业根基、筑实共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