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福建日报

声明

日期:12-02
字号:
版面:11 公益/专题       上一篇    下一篇

本人唐航房屋位于晋安区东门琯尾街72号1^#楼602单元,属琯尾街周边地块一项目征收范围。该房屋北向在90年代初由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牵头统一对房屋进行扩建,本人承诺该扩建部分由本人个人出资建设,未办理产权登记,现经实地丈量该扩建部分面积为20.94㎡。现本人要求将该部分面积合并到本人产权面积内予以认定补偿安置。本人将作为该房屋所有权人与征收人和征收实施单位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并办理包括产权置换或货币补偿等各项补偿安置事宜,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若对上述本人声明有异议的,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向福州市宏榕房屋征收工程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本人所签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生效。该声明期满后,若有人提出异议,请异议方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届时,本人将依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