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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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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福建日报

关于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日产600立方米
复合结构微粒板项目总平面规划图调整的公示

日期: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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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 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附件:1.原总平面规划方案

附件:2.拟调整后总平面规划方案

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日产600立方米复合结构微粒板项目位于长安投资区5号地,项目用地面积153333平方米,建设单位为福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我局于2010年7月批复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总计容面积120062平方米,容积率为0.82,建筑密度45.8%,绿地率18%。

因实际建设需要,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中16、17号楼进行调整,其余楼栋建筑保持不变。具体调整为:

1.拟调整16#楼。原批16#楼为五金仓库,建筑占地面积2619平方米,建筑面积7857平方米;拟调整为家居展厅,占地面积733平方米,建筑面积2226平方米。

2.拟调整17#楼。原批17#楼五金配件仓库建筑占地面积1080平方米,建筑面积3240平方米;拟调整占地面积为2814平方米,建筑面积8442平方米。

调整后,总计容面积119633平方米,容积率为0.82,其他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保持不变。以上调整在2010年7月19日我局审核通过的总平面规划方案范围内,且符合福州市马尾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01年5月28日)中对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要求。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1日,具体项目调整前后对比情况详见附件(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建筑与市政科反映(联系电话:83689254),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法规科提出申请(联系电话:83685932)。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马尾区君竹路172号。

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