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尤好、王晶同志:
你们多年离岗又未续假,至今未归。在此期间,本单位不间断以各种方式与你们联系,都未果,请你们务必于本公告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回莆田学院报到上班。逾期未归,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之规定,依法与你们解除聘用合同和人事关系。特此公告!
莆田学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