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公平竞争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迫切要求我们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以国内大循环的内在稳定性和长期成长性对冲国际循环的不确定性。
完善法律制度,夯实法治根基。推动市场竞争秩序持续优化,需要进一步加强高水平的法律制度供给。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以统一市场、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法律制度体系,能够为规范竞争秩序、优化市场竞争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为此,要顺应经济发展新特点新趋势,针对市场竞争领域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完善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标准及规制要求,为经营主体提供清晰明确的行为指引。同时,通过职权法定、建立权力清单等法治方式明确政府行为的界限,对设置隐性准入壁垒、制造要素流动障碍等行为进行有效规制,为规范政府行为提供更加清晰的指引,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
坚持综合施策,提高治理效能。推动市场竞争秩序持续优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为此,要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落地见效,有力提升制度权威和效能;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管执法,并综合运用法律、信用等多种方式,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赋能“智慧监管”,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价格违法行为。推动行业加强自律,自觉抵制低价倾销等乱象,引导企业从同质化低效能竞争转向高质量高水平竞争。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质量、标准支撑作用,促进更多创新资源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实现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依法参与国际市场公平竞争。
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全社会公平竞争意识。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公平竞争理念,培育公平竞争文化,能够在更大范围凝聚各方共识,增强各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为此,可深入开展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宣传倡导活动,集中展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
(摘自《人民日报》2025年8月22日发表、郑海兵撰写的《推动市场竞争秩序持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