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心脏骤停,最好的结果是“救在身边”。
AED作为可以给心脏骤停患者带来更多生存机会的“救命神器”,近年来在各地的普及率不断提高,但关键时刻“无人会用”的尴尬仍然存在。
现阶段,我们不仅要继续增加和优化公共场所AED的配置,做好城市急救设备配置的合理布局,更要倡导由现场目击者最早进行有效急救的观念,着力解决不会用、不敢用等问题。《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要求,到2030年取得急救培训证书的人员达到3%;劳动者个人需要学习掌握现场急救知识和急性危害的应急处置方法,能够做到正确自救、互救等。完成这个目标,补短板的任务十分紧迫。相关部门应不断完善急救普及培训机制,充分调动公众学习急救知识的热情与积极性,积极营造“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社会风尚。
此外,在普及民众会用的同时还要让人敢用。虽然民法典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对“救不活是否需要担责”心存顾虑的仍大有人在。因此,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大力褒奖见义勇为行为,努力打消公众的救人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