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非法学)领域法律硕士,不符合“法律类”岗位要求?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小贺(化名)报考江苏省沭阳县一事业单位时,由于专业名称中多了“领域”二字,被认定“所学专业不符合报考条件”,因而未通过资格审核,日前引发高度关注。
抠字眼有必要,但绝不能只抠字眼。真正的严谨,是从岗位需求出发,科学设置各种考察维度,包括核心维度和辅助维度。实践中,不少地方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都是严格对标省里的专业参考目录,这么做既省事,出了问题也能避免担责。然而无论是让考生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也好,审核单位作出判断后向上级部门请示一下也罢,避免误伤都不该这么难。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