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贵的药品和耗材,让不少患者陷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境。厦门医保部门通过落地国家性医保准入专项谈判结果、集中采购试点及推广,实现药品、医用耗材大幅降价,极大减轻患者医疗费负担。
2019年3月,厦门作为“4+7”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城市之一,率先实践,有力破解“招而不采、采而不用”难题,开出全国第一张集采处方,为集采政策落地实施提供了“厦门经验”,获国家领导批示肯定推广。
主要做法
●保障机制创新。联动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出台配套措施,在药品采购、使用、质量监管等环节形成合力,保障药械集中采购落地实施。
●平台创新。打通配送企业、药械采购、货款结算等平台间的信息壁垒,全国首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监管平台”,对药品采购、配送、结算、使用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药品采购使用环节多、监管难问题得以解决,确保政策可落地、药企可接受、医院可执行、患者可放心。
●结算流程创新。在全国率先实行医保部门与配送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使回款周期由原来最短3个月减少到27天,回款比例达100%,降低了企业交易成本,解决了医院、药企和医保之间长期存在的三角债问题。
●结余留用资金分配方案创新。开发结余留用计算模块,激励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优先使用中选产品,保障改革可持续。
主要成效
确保药械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截至目前,已落地执行21批次国家和省组织药械集采中选结果,涵盖高血压、糖尿病、抗感染、肿瘤等396种药品以及冠脉支架、人工关节等23类医用耗材,中选药械平均价格降幅超50%,减少药械费用约12.6亿元,患者使用高质量药品的比例也从集采前的50%上升到90%以上。
确保国家谈判药品快速落地执行显效。2023年,全市医疗机构已采购260种国家谈判药品,采购量同比增长24.08%,降价惠及超20万名患者,惠民政策受益面不断扩大。重大疾病用药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已有33名确诊脊髓性肌萎缩症(SMA)的罕见病患儿在厦治疗,使用了每针价格从近70万元降至3万多元的诺西那生钠注射液。开通患者在药店购药的“双通道”管理模式,有力提升国家谈判药品的保障水平。
(本报记者 林泽贵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