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办法》一是传承弘扬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总书记在担任福建省省长期间,亲自主持召开3次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强调要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办法》对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集体合同制度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为广大职工有序参与民主管理提供了制度支撑。二是积极回应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建设产业工人队伍、构建生育友好就业环境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三是总结提炼我省工会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丰富了工会维权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以法治之力推动服务职工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