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正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我们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咬住青山不放松,将数据矿产资源挖掘提炼成要素资产,助力福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牢牢把握数据要素化发展的“初心使命”
当前,中央和地方正在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就是要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广泛参与度,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进一步释放新一波的“数据要素化改革红利”,增加各类组织和个人对数据财富的获得感。
对福建而言,在已经率先建立的政府管理和指导、国企公益性开发授权运营、多方参与的公共数据两级开发运营模式下,建议我省:一要抓住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的契机,在数据要素开发利用中监管、定价、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开展先行探索,推动打造统一开放、多元化多层次、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发展环境。二要加大力度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畅通场景开发的全链条数据。构建“一地创新、全省复制”的数据要素发展新体系。三要鼓励地市探索“数据开发特区”“数据资源招商”等新模式,支持我省特色产业开展企业数据与公共数据的融合开发应用。
二、积极探索构建“两权分离”与“三权分置”相结合的数据产权制度
数据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更是数据要素化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推进构建数据产权制度,关键在于处理好数据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保护数据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环节相关方的数据权利。
在先行先试探索数据产权及收益分配方面,建议我省:一要鼓励数据要素全链条的各方共同探索建立中国式数据共有制,健全共建共治共享共用共赢的数据生产关系,创立数据共有权与数据用益权“两权分离”的数据产权结构。二要在我省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数据流通交易等体系中,按“数据要素二十条”的指导意见,将数据用益权细分成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健全“三权结构性分置”运行机制。三要建立容错和创新实践机制,在风险可控、生态可管的原则下,开展数据要素权属及收益分配试点,努力在全国率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要素权属与分配理论与实践体系。
三、积极发挥数据要素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的作用,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在国内循环方面。为推动福建省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生态建设,建议我省:一要发展富有福建特色的数据交易体系,完善数据交易生态,积极融入全国数据交易市场体系,降低“市场摩擦”;二要以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进行全省统一的机构规划与设置,赋予更大的协调统筹能力;三要发展数据经纪人、信托、投行等服务,帮助企业完成数据资产化,更好地推动福建数字经济发展。
在国际循环方面。推动福建省与国内国际双循环有效联动。建议我省:一要充分发挥海丝核心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多区叠加优势,推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以及规则软联通和设施硬联通,开展数据交互、业务互通、监管互认和服务共享等方面交流合作。二要探索建立包容共享、和而不同、先进适宜的数据规则制度,合作推进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建设。三要稳住存量市场,同时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有效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数据资源,高水平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