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扎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宝贵智慧,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指明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康庄大道。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科学内涵,同时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生态观。它从生态维度构成并巩固了中国式现代化作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基础,具有人类文明的高度。此种高度,可从文明的“实体”和“价值”两个层面得到理解。作为实体,文明标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阶段、形态结构和物质与精神成果积累。作为价值,文明超越具体历史阶段,反映人类对公平正义仁爱道义性的共同追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这意味着中国式现代化把文明的指向从人与人的关系进一步推进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从人类存在的“根”上深化了文明的内涵,提升了文明的高度。文明的价值含义更具有本质性,文明就是合乎道义。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独特生态观,也是独特文明观;既体现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也体现了人类社会的共同价值。理解这一现代化模式,一定要有文明高度、战略视野,要有哲学深度、历史广度,要有道路自信、文明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这个生命共同体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自然作为一个整体,其生命演化是有方向的,即自然整体的完善、和谐、美丽和生态承载力增量。“和谐共生”实质上是“和谐地共生”。作为一种现代化进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本质是物质财富增加、生活水平提高和生态质量改善、生态容量增加同步并行,自然之道和社会之道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一重要论述奠定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生态基础。
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把敬畏生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农业文明理念和发展物质生产力的工业文明思维辩证地统一起来,形成新的人类文明观,引领人类社会进步。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中华文明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在新时代条件下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体现了人类文明的价值内涵,是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合理性维度和中华文明“道义性”本质的呈现。中国式现代化不同于历史上的现代化进程和现代化模式,“是一种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代表人类文明进步的发展方向”,处于人类文明发展的制高点,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坚定力量。
(摘自6月9日《学习时报》发表的乔清举撰写的《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的生态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