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依冬在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郭宅居委会204号自建房屋一幢(无产权)于2021年列入郭宅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及配套用地项目征收范围,房屋确权建筑面积101.62㎡。郭依冬于2021年7月1日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合同号:CSGZSF1003001,安置面积120㎡壹套,安置于仓山区建新镇金榕南路754号霞镜新城(三区)(霞镜新城(海峡奥体中心14#地))6#楼201单元。现安置房已具备申报不动产权证条件,声明人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至郭依冬名下。如有异议者,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仓山区统建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提出。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声明人申报安置房权属登记。若有人提起诉讼,声明人同意在诉讼期间暂缓申报权属登记。
声明人:郭依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