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与将乐县积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4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GSHT2018010020债转),我分行已经将《授信额度协议》(编号:GSHT2018010020)项下对福建鑫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将乐县金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李秀春、陈敬銮、陈一东、陈秀聪、陈天友、邱黎涵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担保权利等一切权利,依法转让给买受人将乐县积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关于本次债权转让事宜。债权转让公告刊登后,相关债务人应当向新的债权人进行债务清偿,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