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陈主芬 林新袍) 记者从莆田市司法局获悉,近日,莆田市司法局、市关工委联合印发《关于组织“五老”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旨在推动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帮促社区矫正对象尽快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共建平安莆田。
据悉,“五老”即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五类退休人员,通过组织“五老”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五老”志愿者阅历丰富、造诣深厚、受人敬重、地熟事熟等优势,能够更好地开展特殊人群关爱帮教,拓宽社区矫正对象帮扶教育渠道、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举措。此外,《通知》还明确了“五老”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要求。
据莆田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两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作联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充分调动和发挥“五老”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该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助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