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率先启动的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之所以叫好又叫座,是因为紧紧抓住了“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三大环节,有效破解了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监管缺位等执法难点和痛点。
秉持“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福鼎实行精准赋权,由市直各相关部门为主导,区别对待沿海和山区、城镇化水平高低镇街,逐一提出有针对性的拟赋权事项目录,不贪多求全,不搞一刀切。比如,对水利、应急、消防、民宗等领域专业性较强的37项执法事项,暂下放相对简单的部分执法权限,对海洋渔业、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地域性差异的41项执法事项,仅针对性下放给部分相关镇街。
既要放得下,更要接得住。
为助推基层执法办案,福鼎市各部门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今年初,16个乡镇、街道均配备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所选大队长必须具备执法证且富有执法经验。
执法业务不熟难题如何破解?福鼎12个市直相关部门“扶上马、送一程”,强化“传帮带”职责,分类编写简易执法手册,加强对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比如消防执法,乡镇一开始都不敢接,后来部门探索集中培训、组织考试、现场观摩、实地演练多种方式,还专门出了《乡镇消防执法手册》,像“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检查”等,都以对错比照图呈现,直观易操作。
针对有效承接,福鼎采取市直派驻执法人员归口管理。城市管理部门结合创城,下沉到3个街道和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乡镇,并设基层指导中队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基层执法。涉及“两违”治理领域的部门,按市委部署采取包片区下沉执法人员。
规范运行才能管得好。为此,福鼎市司法局牵头制定相关制度,实行“镇队合一”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和“前台+后台”工作模式,构建起镇街统一指挥、市乡协同、联合联动的扁平化执法体系。
“放权赋能”是一场持久战,仍需“摸着石头过河”,应尽快建立乡镇和市直部门的衔接机制,加大执法部门点对点执法业务指导。同时,搭建数字化平台,采取“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模式,畅通信息共享、资源互补、案件流转、吹哨报到等渠道,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作”综合执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