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获悉,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性整体保护,进一步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文化和旅游部近期完成了新一批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
本次经过验收从而正式确立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是: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陕西省榆林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山西省晋中市)。
据介绍,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
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2019年文旅部首次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首批7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目前,全国共有24家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中,福建省拥有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和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数量位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