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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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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法制报

邻里因房屋“滴水”起纠纷 法官耐心调解化干戈

日期: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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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法苑聚焦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徐晓艳)日前,阜城县人民法院古城法庭法官通过持续不懈努力,成功化解一起邻里之间的排除妨碍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阜城县某村村民黄某与高某系前后邻居,双方因房子中间空地使用权问题积怨已久。黄某称高某房子后88厘米的空地属于自己,遂在此处盖了一堵墙。高某对此不认可,拆除了墙体。该矛盾历时多年,村委会、镇司法所多次介入调解,但均未能彻底解决。

在镇司法所引导下,2024年,黄某首次诉至阜城法院,要求高某排除妨害、赔偿损失。承办法官多次调解后,原告撤诉,但根源问题并未消除,双方心结未解。

2025年,黄某再次就同一事由提起诉讼。案件审理中,黄某依据多年前村委会组织双方家庭老一辈代表签订的调解协议中“在空地中留出88厘米作为滴水”的约定,以及其继承的房屋“两证”主张权利,而情绪激动的高某则以协议无家人签字为由,对黄某提供的各种证据一概不认。

面对这起“骨头案”,承办法官深刻认识到简单判决无法根治矛盾,必须深挖根源、实质化解。为了彻底了结这起多年的纷争,法官没有局限于案卷材料,而是首先主动联系村委会和镇司法所,详细听取情况介绍,了解当事人的矛盾演变过程和双方核心诉求。随后,前往土地、房屋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走访,试图查证历史档案,尽管因年代久远未能找到直接记录,但摸清了历史背景。办案团队还多次进行现场实地勘验,对争议地块及周边相关建筑位置进行反复、精确的测量,力求在空间上还原事实原貌。在一次次的走访与测量中,案件的关键事实逐渐清晰:双方家庭老一辈代表签订“在空地中留出88厘米作为滴水”的调解协议真实有效,但黄某所主张的墙头位置,却位于调解协议约定的88厘米滴水范围之内,侵占了高某的土地。这一客观结论,成为打破调解僵局的关键。

法官随即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以确凿的勘验结果为依据,向高某释法明理,说明协议虽无其家人签字认可,但有代表高某家庭出面调解的家族耆老签字认可,说明协议对高某具有约束力;另一方面,向黄某说明其确实侵占了高某土地的事实,从邻里和睦、长远相处的角度,引导其提出务实解决方案。

在法官情、理、法交融的耐心劝导下,以及双方代理人及原告家属的协同努力下,双方的态度逐渐软化,最终达成了和解。黄某主动申请撤诉,自愿息诉止争。更令人欣慰的是,村委会承诺免费在空地88厘米的明确界限处为黄某重新砌起墙头。一场延续多年的邻里积怨,终于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圆满、彻底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