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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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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法制报

司法中透着人情味儿

日期: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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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综合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 丰华

“检察官,谢谢你们,让我在失去老伴的痛苦里,还能感受到法律的人情味儿……”近日,当78岁的郝某从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手中接过不起诉决定书时,再也抑制不住眼中的泪水。

2025年6月30日凌晨4时许,郝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载着妻子贾某,沿着道路北侧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行至二台子村西侧路段时,郝某的三轮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相撞,剧烈的冲击让郝某、贾某以及电动车驾驶人吉某受伤,两车也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郝某第一时间向路过的行人求助,恳请对方协助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医护人员赶到后,郝某、贾某与吉某一同被送往医院救治,最终贾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去世。鉴于郝某年事已高,又系过失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至宣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阅卷,详细梳理案件脉络。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案件全貌,承办检察官前往郝某家中进行实地走访。

推开郝某家斑驳的木门,映入检察官眼帘的是简单朴素的陈设,墙上挂着的老照片记录着郝某与妻子贾某相濡以沫的岁月。此时的郝某身形消瘦,精神状态极差,谈及老伴时,老人几度哽咽:“都怪我,一时糊涂逆向行驶,不仅害了别人,还让老伴送了命,我这辈子都不能原谅自己……”

检察官坐在老人身边,耐心倾听他的心声,一边安抚他的情绪,一边细致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郝大爷,我们理解你现在的心情,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交通肇事的行为确实触犯了法律,不过你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情节,我们会依法公正处理。”检察官的话既让郝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也让他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在与老人的交谈中,检察官还了解到,郝某与贾某夫妻感情深厚,共同养育的两个儿子也十分孝顺,事故发生后,两个儿子虽悲痛万分,但深知父亲并非故意为之,对父亲的行为表示了谅解。

承办检察官进一步审查查明,郝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综合全案情况,存在多项法定与酌定从宽情节。其一,郝某案发后主动求助路人报警、拨打急救电话,未逃避侦查,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其二,在审查起诉阶段,郝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罪态度端正,悔罪意愿强烈;其三,郝某已78岁高龄,系老年犯罪嫌疑人,本案属于过失犯罪,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四,郝某与被害人贾某系夫妻关系,老伴的离世让他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精神打击,其自身也在事故中受伤;其五,被害人贾某的两个儿子已出具书面谅解书,明确表示对父亲的行为予以谅解,希望司法机关能从轻处理。

为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与透明度,宣化区检察院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侦查人员及相关当事人到场。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情况,重点说明了案发经过、郝某认罪认罚的具体过程、赔偿款项的支付凭证以及被害人家属谅解书的法律效力,清晰阐释了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受邀的听证员围绕“认罪认罚是否自愿”“次要责任人是否赔偿”等关键问题进行了细致提问,在核查相关凭证、确认事实无误后,结合本案“嫌疑人与被害人系夫妻”这一特殊人伦背景进行了独立评议。“郝某在失去妻子的巨大悲痛中,依然能够积极配合调查、真诚认罪认罚,其儿子也出具了谅解书,充分体现了家庭内部的理解与包容。”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既严格恪守了法律底线,又充分兼顾了人伦情理,是法理与温情的深度融合,同意对郝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谢谢检察院给我一次机会。我以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也会好好生活,不辜负大家的理解与照顾。”当得知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时,郝某连连向检察官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