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曹国新 赵倩怡)日前,高速交警景县大队民警在石德高速龙华收费站开展路面执勤时,成功查获一起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月25日16时28分,景县大队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冀T牌照的小型轿车驾驶人神情紧张、言语含糊,车内隐约散发酒气,遂立即引导车辆至安全区域做进一步核查。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史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认定标准。面对检测结果,史某当场表示无异议,并如实陈述违法事实。
原来,史某当日与亲友聚餐期间饮用酒水。结束后妻子来接他,途中因妻子不熟悉路线,史某心存侥幸,认为少量饮酒不影响驾驶,执意驾车上高速行驶,行至龙华收费站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史某作出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