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郭潇 刘树槟)近日,赤城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这起标的额高达几百万元的案件,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画上圆满句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某房产开发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李某因经营需要,于2019年1月和2020年1月分两次共向原告张某借款1600万元,约定月利率2%,借期一年,某建筑公司为担保人。借款到期后,李某只归还了部分欠款。截至起诉前,某房产开发公司尚欠本息合计480万元。原告张某遂将李某、某房产开发公司、某建筑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诉至赤城法院,要求偿还借款。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依照原告的保全申请,立即冻结了某房产开发公司和李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及房产,但冻结的存款总计不足10万元。李某称账户被查封以后影响了公司正常运营。考虑到实际情况,法官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先从法律风险、执行成本等角度向原告张某分析案情。随后,法官又耐心对李某释法明理,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
多次沟通后,案件出现转机,法官了解到某房产开发公司近期有一笔抵押贷款即将办理成功,但必须用被查封的房产作为抵押,便立刻联系原告说明情况。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工作下,原告张某、被告李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放弃部分利息且同意被告在七日内一次性偿还其现金300万元,并同意解除保全措施配合被告办理抵押手续。当日,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办理完抵押贷款后即兑现了涉案款项,该案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