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刁兴旺
在大名县王村乡某村,一对亲兄弟因承包地归属问题对峙两年。最终,在当地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乡自然资源部门与村委会的四方联动、协同调解下,矛盾得以圆满化解,兄弟重归于好。这起纠纷的解决,不仅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基层治理中“多元共治、法理情融合”的强大合力,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乡村土地纠纷化解中的生动实践。
任某发与任某喜是亲兄弟,父母早年离世,兄弟俩自幼相依为命。之前土地承包时,哥哥任某发分得村东3.2亩承包地。后弟弟任某喜因妻子患病、子女年幼,家庭负担沉重,哥哥主动提出将土地让弟弟耕种,口头约定:“地你先种着,有困难时帮衬一把,咱兄弟不分你我。”这一种就是二十余年。弟弟精心打理土地,改良土壤、修建灌溉水渠,投入资金万余元。兄弟初时和睦,每逢年节互赠农产品,弟弟收成好时也会给哥哥送去新米或瓜果,情谊深厚。岁月流转,哥哥现已年过六旬,身体大不如前,子女在外务工难以照料,生活压力渐增。2023年夏天,哥哥提出收回土地自种养老,却遭弟弟拒绝。双方争执不断,从田间对骂升级到推搡冲突,甚至惊动警方。
2025年6月,兄弟二人在田间再次爆发激烈争吵,场面一度失控。村干部立即报警,公安派出所民警火速抵达现场控制局势,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经初步调查,民警判定事件属于民事纠纷引发的轻微冲突,建议启动调解程序,避免事态升级,并同步向乡政府汇报。
当地乡党委、政府迅速启动“警调对接”机制,组建由派出所、司法所、乡自然资源部门、村委会四方组成的联合调解专班。自然资源部门调取土地承包档案及确权登记资料,确认土地已确权在哥哥任某发名下;司法所根据法律规定,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代耕不等于转让”,口头约定需举证,否则土地仍归原承包人所有;村委会走访十余名知情村民及老村干部,还原当年“无偿代耕”的背景,证实兄弟间仅口头约定,无书面协议,且弟弟历年未支付分文给哥哥;调解员与自然资源部门技术人员实地测量土地,绘制现状图,确认土地边界清晰,无侵占争议。四方经多次会商,形成统一意见:土地依法应归还任某发,但需兼顾任某喜多年投入的情感与经济成本,避免“一判了之”激化矛盾。
司法所调解员主持调解,派出所民警全程列席稳控,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展示确权图斑与证书,明确法律立场。司法所调解员则从情理切入:“当年哥哥让地,是雪中送炭的情分;如今要回,是养老糊口的本分。亲兄弟明算账,但账算清了,情不能断。能不能各退一步,商量个‘双赢’的办法?” 村委会组织家族德高望重的长辈、老支书及双方好友介入,最终,哥哥任某发在村干部劝导下,主动提出补偿弟弟部分投入。经过三轮“背靠背”调解和一次“面对面”协商,弟兄俩最终达成共识,一场矛盾纠纷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