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菲 张晋彬 刘彬
当下,“万物皆可租”的租赁经济蓬勃兴起,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然而,当虚拟平台的信任链条遭遇现实挑战,便捷背后的风险也悄然浮现。12月16日,顺平县人民法院朝阳法庭受理了一起因相机设备租赁引发的纠纷。在办案团队耐心细致的“云端”调解下,相隔千里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数月前,小李在某App上以免押日租的方式挂出了自己的相机。大学生小王被相机的高性价比吸引,随即发出了租赁请求。小王在平台上的“信用”高分十分亮眼,这让小李对其产生了基本信任,随后便将相机邮寄给了小王。
然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相机的“归还”却没了动静。小李拨打小王的电话,显示无人接听;在App上留言,也如石沉大海。无奈之下,小李收集了相机的购买发票、聊天记录、快递单号等一系列凭证,通过线上渠道向顺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王归还相机或赔偿损失,并支付拖欠的租金。
受理案件后,朝阳法庭办案团队第一时间通过多种途径尝试联系小王。几经辗转,电话终于接通。小王称自己并非恶意拖延,只是相机已被自己不慎遗失,而自己又正在上学,暂时没有能力偿还,也没想到逾期不还的后果会如此严重,希望能在承办法官的帮助下尽快解决此事。
随后,办案团队充分发挥调解职能,搭建起一条跨越空间、连接双方的“解忧热线”。办案团队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面对小王时,引导其正视自己的过失和对他人财产造成的损失,强调逃避责任只会加重后果,勇于承担才能化解纠纷;对于小李,办案团队充分说明小王的现实情况,以及相机已经客观灭失的事实,并建议其考虑合理的赔付方式。
在办案团队的耐心调解下,小李同意放弃追讨后续租金,将关注点放在设备本身的损失上。于是,赔偿数额成为双方讨论的焦点。考虑到设备原值、合理使用损耗以及小王的经济情况,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进行核算,确定了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数额——3000元,这基本反映了该相机在二手市场的合理折价价值。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小王按约将赔偿款汇给了小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