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段亚旗 王明明)以为遇到“金牌销售员”,可以拿到“内部低价房”,怎料“金牌销售”身份是假,诈骗购房款是真。近日,由魏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田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诈骗案,经当地法院审理,以田某某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5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2018年至2023年期间,田某某利用购房者想买低价房的心理,谎称自己是某楼盘的售楼员,可出售低价房源或代办购房手续,并伪造虚假购房合同、买房协议,先后骗取数十名被害人购房款共计600余万元。后田某某再次变换作案手法,以“合资购房”“帮助找工作”等为幌子,骗取4名被害人钱款近80万元。
面对购房人的催问,田某某以“还未交房”“需要走手续”等理由搪塞,并将骗到的钱财全部挥霍一空。2024年,迟迟等不到房子的被害人选择了报警。
今年2月,魏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将田某某移送至魏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魏县检察院审查查明,田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购房合同过程中虚构身份骗取钱款,并通过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魏县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面对“低价购房”“代办事务”等诱惑时,要提高警惕,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相关信息,切勿轻易向陌生人转账付款,谨防上当受骗。如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