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吴春成 贾晓玲)近日,新河县人民法院依托县综治中心,积极运用“示范诉讼+批量调解”模式,使一度关系紧张的物业公司与业主关系重回良性互动轨道,成功化解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某物业公司与二十余名小区业主因物业服务问题产生矛盾。业主反映,物业存在楼顶堆放杂物、停车秩序混乱、卫生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因而拒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则称,接手小区时维修基金缺失,部分业主连续两三年未缴纳物业费,导致运营困难、服务受限。多次沟通无果后,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并申请调解。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新河法院将该系列纠纷委托到综治中心开展调解。
综治中心调解员及时介入,选取之前法院判决类似案件作为“示范诉讼”,通过类案同判,向当事人以案释法,明确该系列纠纷的争议焦点与法律适用标准,为同类纠纷化解提供参照。在此基础上,调解团队组织双方开展集中调解,引导各方理性对话、互谅互让。
“业主希望居住环境整洁有序,这是合理诉求;物业公司运营困难,也需大家理解。”调解员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疏导,打破了双方此前各执一词的僵局。物业公司代表主动就此前沟通方式的不当之处向业主诚恳致歉,业主也对物业公司经营困境表示理解。双方逐渐打开心结,达成和解协议。
和解当天,部分业主现场一次性结清2024、2025年度物业费,其余业主则签订调解协议并约定履行期限。物业公司代表承诺将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回应业主关切。截至目前,移交调解的20起纠纷已全部成功化解。
纠纷的顺利解决,是新河法院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深化实践,也是“法院+综治”联动解纷机制的活力彰显。新河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与综治中心的对接,以“不打官司也能解难题”的实效,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服务的便捷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