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聂晶
●基本案情
2020年,甲通信公司架设的线杆倾倒,将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的宋某家房顶砸坏。事发时,宋某正在外地住院,未能及时发现房屋损失。2021年,宋某发现该情况时,存放在屋内的维修设备、汽车零配件等物品已因房屋漏雨严重生锈,造成损失。砸坏宋某房顶的线杆上架设有甲通信公司及乙通信公司两家公司的线缆。宋某与甲、乙两家通信公司协商未果后,向涞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过程
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将该案委派特邀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为了及时、高效止争息诉,特邀调解员开展了一系列纠纷化解工作。
特邀调解员多次前往位于山区的案涉房屋现场进行勘验,并积极联系当地镇政府,与熟悉该纠纷的村镇干部商讨化解纠纷办法,多次邀请镇政府领导参与联合调解。
特邀调解员经与各方当事人反复沟通,梳理出三个争议焦点:宋某是否应就其长时间未发现房屋破损导致室内存放物品损失扩大承担责任;如何在双方均不愿进行价格评估鉴定基础上,确定各方都能认可的财产损失金额;甲、乙两个通信公司如何划分赔偿比例。
特邀调解员参考现场勘验结果,通过走访市场、咨询价格鉴定部门等方式,多方位、多角度了解宋某损失情况;通过走访宋某亲属及宋某就医医院,了解事发前后宋某是否有能力看顾案涉房屋、是否有放任损失扩大的故意或过失;通过走访当地村民、架设线杆的工人等方式,了解线杆架设与倾倒前后的各项情况。在调查结果基础上,特邀调解员会同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多方力量,反复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宋某愿意放弃部分诉讼请求,甲、乙两家通信公司就赔偿金额与责任划分与宋某达成和解协议,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甲、乙两家通信公司赔偿宋某各项损失10万元,其中,架设案涉线杆的甲通信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共用案涉线杆架设线缆的乙通信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
●解纷要旨
该案系通信公司架设线杆倾倒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因多种因素交织,各方就损失金额及责任比例划分争议较大,进而导致调解难度较大。法院依托“四合三联”化解机制,即:整合市、县、乡、村四级解纷力量,联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种调解资源,与乡镇、村委会加强联动解纷,通过多次走访、调查,充分了解案件细节,寻求兼顾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通过在当事人熟悉的场景下耐心倾听,在调解过程中邀请邻居、亲友参与调解等方式,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信任;特邀调解员以通俗语言充分解析法律法规,坚持法、理、情良性互动,为各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解开当事人心结;通过换位思考、“背对背”调解并适时向各方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得到各方当事人的认可,促推纠纷实现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