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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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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法制报

退休法官化身特邀调解员 巧解未成年人侵权纠纷

日期: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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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 本报记者 王絮冬

12月11日清晨,丰宁满族自治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调解室的门早早开启,调解员安立民已经端坐在桌前,翻阅着手中泛黄的法律手册。作为一名退休法官,如今的他“退而不休”,以特邀调解员的身份扎根基层,每天雷打不动地到这儿“上班”,专攻邻里、家庭间的各类矛盾纠纷。近日,安立民凭借丰富的司法经验、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亲民的沟通技巧,化解了一起未成年人侵权纠纷。

当天,调解室里气氛紧张,争执声格外刺耳。“凭啥让我们赔这么多?孩子打闹哪能算‘侵权’?”14岁男孩王某的母亲满脸愤怒,情绪激动。“我家孩子被打伤了,医药费、营养费一分都不能少!”15岁男孩钱某的父亲也不甘示弱。两人吵得脸红脖子粗,唾沫星子都溅到了桌上。

原来,王某和钱某在饮料店门口因琐事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王某一时冲动打了钱某,导致钱某腰部软组织损伤,后钱某前往医院检查治疗,产生了相关医疗费用。事后,钱某家长就医疗费赔偿、后续护理等事宜与王某家长多次协商,但双方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纠纷迟迟没有解决。无奈之下,钱某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将对方诉至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立案庭干警了解案情后,引导双方当事人来到县综治中心,将调解任务交给了安立民。

“这案子我得先摸清底。”接到调解任务后,安立民分别与双方家长单独沟通,耐心倾听诉求、安抚情绪,并通过走访核实、沟通分析,精准掌握了案件的核心情况:一是钱某腰部损伤确系王某殴打所致,侵权事实明确;二是王某家庭经济条件有限,难以承担较高额度赔偿,若诉求过高,调解大概率陷入僵局;三是两名未成年人对冲突后果认知较浅,双方家长对未成年人侵权的法律责任了解不充分。

为打破僵局,安立民发挥专业优势,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转换调解策略。调解现场,安立民没有急于谈赔偿,而是先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用通俗的语言为王某家长释法明理:“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王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造成的损失,确实需要你们作为家长的来承担。”同时,他也向钱某家长耐心劝导:“赔偿金额需以实际产生及必然发生的费用为依据,同时也要考虑对方的赔偿能力,后续治疗费用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合理核算,不能漫天要价。”

考虑到两个孩子原本关系融洽,且今后仍需在同一校园学习,安立民又着重从“修复关系、呵护成长”角度做起双方工作:“孩子们以后还要一起上学,要是闹到打官司的地步,不仅耗时耗力,还会在两个孩子心里埋下隔阂的种子,影响他们的同学情谊。”随后,安立民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分享了多起类似案例中“诉讼结怨”与“调解维和”的不同结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

经过安立民近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家长终于放下了对立情绪。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钱某及其家长主动降低赔偿要求,王某的家长当场向钱某赔付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3000元。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