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鲍娜军 张丹
近日,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在保障原告银行合法权益的同时,还为被执行人留住了房产,用柔性执法让司法温度直抵人心。
2018年3月,罗某因家庭需求向某银行贷款45万元,并以其名下一处房产作为抵押,办理了登记手续。2023年10月,该笔贷款出现逾期未还现象,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将罗某诉至鹿泉区法院,要求其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352762.99元,若无法偿还则对抵押房产行使优先受偿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李晓乐发现罗某竟失联了——电话无人接听、住处找不到人。为摸清情况,执行干警前往涉案房产地实地调查,没想到开门的是罗某的母亲和外婆。“我们根本不知道他贷款的事儿!”两位老人得知情况后又惊又急,情绪十分激动。面对这一情况,执行干警没有选择强硬推进,而是先耐心安抚老人情绪,详细解释案件情况后,留下联系方式,并告诉他们:“有任何情况都能找我,我们会尽力协调。”
几天后,执行干警接到了罗某的来电。“法官,我不想房产被拍卖,更不想当‘老赖’!”电话里,罗某道出了自己的难处:其此前因没了工作导致贷款断供,如今虽已重新就业,却正在国外出差,无法及时处理还款事宜。
沟通中,执行干警一方面向罗某清晰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让其认清自身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其实际困难,了解到他有强烈的还款意愿,只是暂时面临资金周转压力。考虑到罗某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决定搭建沟通桥梁,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纠纷。
为缩小双方预期差距,执行干警开启了多轮沟通:联系罗某,建议他拿出还款诚意,尽量提高首期还款金额;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详细说明罗某的就业状况、还款意愿和收入情况,争取银行的理解与让步。
经过多次协调,双方终于达成共识:罗某当场凑齐81100元,履行了首期还款义务,银行则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罗某后续还款计划作出合理调整。近日,双方现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这起金融借款纠纷终于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