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河北法制报

“十四五”时期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日期:12-02
字号:
版面:第01版: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12月1日讯 (记者 张法德 张世杰)今天,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河北答卷系列主题发布会上获悉,“十四五”时期,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扎实推进法治河北建设,政府立法、依法行政、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各项工作都取得新成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更加有力。五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立足职能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多层次、多维度、多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实施法治河北建设规划和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法治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法治督察,扎实组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创新开展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肯定。

服务保障重大国家战略更加精准。省司法厅全力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推动出台《河北雄安新区条例》,填补了新区综合性立法空白。指导新区三县四片区行使5976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建立省直律师事务所与新区律师事务所“10帮10”工作机制,协调5家北京优质律师事务所在新区设立分所,支持设立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雄安分会,在白洋淀成立全省首家水上调解中心,指导新区创建3个国家级、2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助力打造雄安新区法治高地。深化京津冀司法行政协同发展,联合京津两地司法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构建全覆盖、长效化协作机制。加强京津冀协同立法,推动出台4部“一个文本、三家通过、同步施行”的协同立法项目,在39部立法中设置协同条款。加强京津冀执法协作和法律服务资源共享,社区矫正跨区域变更执行地、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说明互认等一批体制机制障碍得到破解,三地交流培训、资格联考、执法协作、安全互查等成为常态。

推动法规规章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省司法厅积极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强与省人大立法衔接,调整优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政府立法后评估制度,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高质量发展法治需求,科学编制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面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供给,5年来推动制定修订省级地方性法规50部、省政府规章33部,新能源发展促进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塞罕坝森林草原防火条例、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政务数据共享应用管理办法等一批法规规章颁布实施。坚持立改废并举,常态化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2024年对现行省政府规章开展了近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清理,重点对存续10年以上未作过全面修订的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5年来废止省政府规章56部、“打包”修改65部,及时清除制度障碍,有效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推进依法行政更加深入。省司法厅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条政策措施,实施“八个专项行动”,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严把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关口,创新建立合法性审核省级标准,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5年来审核省政府文件协议1077件,提出审核意见2521条。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扫码入企”执法监督模式入选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典型案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9332项行政裁量权基准,统一了执法尺度。调整优化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理顺基层执法权责。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规范罚款设定实施和涉企行政检查,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省司法厅加快推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改革发展,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截至目前,全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达到6万余个,法律服务人员37万余人,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49万余件;“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设置坐席增至140个,提供法律咨询376万余人次,法律服务供给总量和质量不断提升,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法律援助扩面提质”连续三年列入我省民生工程,惠及各类重点人员31万余人,案件质量持续位居全国前列。探索“1+N”普法工作机制,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36万余名。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00余个,各类法治主题公园、广场、街道1300余个。建立省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组建涉外法律服务团和涉外律师人才库,积极服务企业“走出去”。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更加有效。省司法厅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五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拓展医疗、物业、交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员和调解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设立律师调解室,健全诉调、警调、访调等对接机制,大调解工作格局初见成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5年来全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4万余件,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更加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