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5岁的李某在旅行社组织下到某景区游玩时,因吊桥木质桥板突然脱落,李某受惊吓摔倒受伤。出院后,李某向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景区经营方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等多项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景区经营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某和旅社组织均无过错,不承担事故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景区经营方赔偿李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 栾佳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