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菲 杨紫薇 刘彬
“没想到不用开庭,问题就解决了,感谢法院、综治中心和社区的工作人员,帮我们把这件烦心事彻底理顺了!”10月28日,在顺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内,业主王女士紧握着调解小组成员的手再三致谢。当天,在“法院+综治中心+社区”三方联合推动下,王女士与小区物业公司就僵持多日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达成和解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事情要从王女士与小区物业公司的矛盾说起。因小区房屋公共区域设施维修不及时、物业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王女士认为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常年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沟通无果后,将王女士诉至顺平法院。
受理案件后,顺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经审查发现,该案系典型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考虑到案件涉及小区公共利益与业主切身权益,若仅以判决方式解决,可能加剧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不利于后续物业服务的正常开展。为此,诉讼服务中心启动多元解纷机制,联系综治中心、小区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共同推进纠纷化解。
调解伊始,双方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物业公司指责王女士欠缴物业费属严重违约,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王女士则细数物业公司在楼道保洁、电梯维护、公共设施修缮等方面的不足,认为自己缴纳物业费却未享受到相应服务。调解小组并未急于下结论,而是采取“背靠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耐心倾听双方诉求,逐一梳理争议焦点。
针对王女士提出的维修问题,社区工作人员结合日常网格巡查情况,现场核实了公共区域设施破损状况;综治中心工作人员从社会治理角度出发,向双方解读物业服务企业义务和业主权利义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法院调解员则围绕合同履行、责任划分等法律问题进行释法明理,既告知物业公司需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也告知王女士按时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法定义务,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为打破僵局,调解小组进一步实地走访小区,组织双方查看维修现场,协调物业公司制定包含维修项目、完成时限及责任人员的详细整改方案。针对物业费争议,经反复沟通协商,物业公司同意为王女士减免部分物业费作为补偿,王女士则认可物业公司的整改诚意,同意缴纳物业费。此外,调解小组还趁热打铁,督促物业公司建立定期沟通机制,通过业主微信群、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公示服务事项和整改进展,畅通业主反馈渠道,从源头预防纠纷再次发生。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王女士当场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承诺3日内启动维修工作。至此,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