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河北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州农商行”)与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资产”)签署合同编号为:CIAMC20250926001的《批量不良资产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定州农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河北资产。定州农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
河北资产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河北资产履行还款义务及合同项下的相关义务。特此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截至2025年9月5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及其承继人应支付给河北资产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2、下表中折合人民币贷款本金、利息以及本息合计金额仅供参考,贷款本金余额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的规定为准。3、下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定州农商行联系:0312-2318239或者与河北资产联系:0315-5395755。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河北定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单位:元
序号贷款银行借款人名称授信合同(协议编号)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债权本息合计余额担保方式抵押人/保证人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编号1定州农商行银海万向(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冀)农信团借字(2024)第HT11003007061441202411290001号56,520,000.002,430,835.5658,950,835.56抵押+保证银海万向(石家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阳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大圣广场河北实业有限公司、泉州泰克投资有限公司、河北红阳润达窗业有限公司、河北扬基电梯有限公司、王树军、王俞森(冀)农信抵字(2024)第HTMOR061441202411290002号、(冀)农信保字(2024)第HTMOR061441202411290002-1号、(冀)农信保字(2024)第HTMOR061441202411290002-2号2定州农商行保定市浩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定)农信借字(2016)第23592016351339号26,000,000.0019,925,926.4645,925,926.46抵押+保证保定宏保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孙宝华 (定)农信抵字(2016)第23592016707364号
(定)农信抵字(2016)23592016351339
3定州农商行保定恒岳工贸有限公司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信借字(2012)第22492012551239号10,000,000.0010,962,000.0020,962,000.00抵押河北鑫路石料有限公司保定容城联社农信抵字2012第22492012422337号92,520,000.0033,318,762.02125,838,762.02